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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雄【律师】

邮箱 5839364@qq.com

联系电话 020-87698366

林志雄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4401201110071149。

1983年8月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广东财经大学诉讼法学专业,获诉讼法学硕士研究生学位,从事法律研究与实务工作十余年,中产党广州市律师行业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现任广东正大方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党支部纪检委员,兼任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实务导师、广东省建工集团广建设计集团常年法律顾问、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外聘专家组成员、广东省人民医院珠海分院工会委员会法律专家咨询员、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广州市黄埔区税务局常年法律顾问、佛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纪检监督处人才专家组成员等。

主要执业领域包括:刑事案件、公司业务,包括股权(债权)转让、购并、债务重组、企业破产清算、不良资产处置等业务;银行信贷非诉业务;民事诉讼,包括各类合同、金融、产品责任、人身侵权赔偿、婚姻、继承、房地产、建设工程等方面的案件。

执业生涯中,林志雄律师承办多起具有影响力的案件,其中:

(一)刑事类

1.担任广东省农垦总局局长陈X峰特大受贿案的辩护人;

2.担任湛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湛X登特大受贿案的辩护人;

3.担任湛江市海洋与渔业局、农业局局长罗X受贿案辩护人;

4.担任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胡X国贪污案辩护人;

5.担任广东群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侯X林贪污罪、私分国有资产案辩护人;

6.担任广州城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汤X晋行贿一案辩护人;

7.担任广州易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X行贿一案的辩护人;

8.担任深圳市珠江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广州新明润公司单位行贿的辩护人;

9.担任东莞市锦海货运代理公司团伙走私案的辩护人;

10.广州市荔湾区“新中国大厦”团伙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故意伤害罪;职务侵占罪等多项罪名一案的辩护人;

11.担任珠江环保公司法定代表人诈骗罪辩护人,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12.担任广东中X图书馆公职人员危险驾驶罪(酒精含量158.7mg/100ml),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13.担任莫X玮等特大跨省信用卡诈骗案的辩护人;

14.担任陈X祥故意伤害致死案的辩护人。

15.担任梁X辉、阮X泰、姚X贵、何X初涉嫌非法经营罪的辩护人;

16.担任广州市增城区凤凰城陈X辉等人特大开设赌场罪的辩护人;

17. 担任吴X霞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的辩护人,吴X霞于2018年12月14日无罪释放(本案于2018年11月由广州市公安局督办,荔湾区公安局捣毁团伙生产假电池案,详见广州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

(二)民事、非诉类

1.担任广东嘉粤集团破产重整案件的首席律师,债务震动省委省政府,牵涉广东各行各业,案涉金额高达56亿元,被称为华南破产重整第一案。

2.担任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广物地产集团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纠纷的首席诉讼代理人;

3.担任湛江市市场物业站市场经营权纠纷的首席律师,并在最高人民法院出庭应诉,最终最高人民法院驳回了申诉人的再审申请,有效化解了国有资产流失的危机,及时挽救了广大经营主体的经营场所。

4.担任广州市新邦公司房地产买卖纠纷的申诉代理人,最终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并出庭支持抗诉,撤销原错误判决; 

5.担任诺亚方舟(福建)投资管理集团与广州市汉派饮食娱乐公司股权并购项目首席律师,负责起草、谈判、融资等相关事宜,顺利促成双方合作完满收官,让诺亚集团正式进军广州娱乐行业拉开了序幕。

6.担任湛江市市场物业管理总站的代理律师,出席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举行的抗诉审查工作与答辩工作(对方湛江市劳动建筑工程二分公司因巨额借款纠纷不满省高院判决,故申请广东省检察院抗诉),最终广东省检察院驳回对方的抗诉申请。

7.担任岭南机电工程处首席代理律师,让施工方8年茫茫讨薪路画上圆满句号。暨南大学礼堂工程于2007年竣工,施工方历经8年艰辛讨薪路,直至2015年承包方仍拒付工程款。本律师介入后,于2015年取得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施工方全部请求均获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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