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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签约仪式在登峰街司法所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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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根据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的有关工作部署,2014年11月27日,本所在登峰街司法所与该司法所辖区内各社区主任举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签约仪式。

越秀区司法局副局长李丰盛、登峰街党工委副书记宫伟、越秀司法局律公科科长曾梅、登峰街司法所傅声华所长以及本所主任赖冬敏律师、马必会、但秋寒、闫耀起、黄早松、任丹、徐平、许静华、胡胜岳律师与登峰街司法所辖区内各社区主任等参加了签约仪式。

这是本所自2012年“律师三进工作”后再次与登峰街司法所所所结对,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本所将携手结对社区建立完善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大力推进法律服务进社区,切实增强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居委会民主决策,依法办事,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保障合法权益,维护基层和谐稳定,进一步推动法治建设。

签约仪式上,各社区驻点律师与社区主任当场签订服务期限为一年的《社区法律顾问合同》。服务范围包括:1、制订法律服务预案;2协助社区做好自治管理;3、为社区辖区内的群众提供法律帮助;4、开展法制宣传;5、参与人民调解工作;6、指导申请法律援助等。

本所还按照相关要求制作了有各驻点律师详细信息的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公示牌以及执业水牌,以备各社区自行悬挂、展示。


【越秀区司法局、登峰街党工委、登峰街司法所与本所主任、律师及各社区主任齐聚登峰街司法所参加签约仪式】


【登峰街各社区主任参加签约仪式】

 

(文/图:林格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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