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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大方略2015年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中期工作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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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根据省司法厅、市司法局、越秀区司法局的有关工作部署,2015年9月16日,本所组织登峰街司法所辖区内各社区顾问律师在本所会议室召开社区法律顾问情况说明会,通报近期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进展、注意事项、及工作管理系统的相关问题。登峰街司法所所长吕明、傅声华参加了此次交流,并指导我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开展。

我所主任赖冬敏律师首先对本所各社区顾问律师在2015年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中期总体情况进行简要通报,并指出律师在开展社区法律顾问工作需要注意的问题。随后我所各社区顾问律师结合工作开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展开了深入的交流讨论。

登峰街司法所对我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工作给予肯定,同时指出:

1、对要求填写的工作日志、工作台账,要按要求填写,事事记录规范详细并报送社区居委及司法所确认;

2、要结合社区法律顾问合同的要求,根据已制订的社区法律顾问预案(方案),确保每个月的坐班时间;

3、至少每个季度开展一次法律讲座,要有讲义提纲;

4、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系统自2015年9月1日起正式启用,要重视系统的应用,按要求上报工作信息。

最后,吕明所长对我所日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寄予厚望,希望我所继续加强法律顾问有关工作,完善对参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律师的有效管理,抓实抓好坐班时间与坐班形式,加强与社区工作人员的沟通,丰富法律顾问内容,开展法律活动,充分发挥我所在广州众多律所中的模范作用,提高社区工作人员以及社区群众的法律意识,为社会做贡献。

我方听此意见后,表示将一如既往发扬好的工作习惯,今后将更加注意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双方今后可更进一步加强沟通和交流,相互学习,共同促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开展。

会后双方合影留念。

(本所各社区顾问律师在本所会议室召开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中期情况说明会)

【相片编号:9985


(本所主任赖冬敏律师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中期总体情况进行简要通报)

【相片编号:9987

 

(登峰街司法所所长吕明、傅声华与我所社区顾问律师交流并指导工作)

【相片编号:9986

(合影留念,左起:李桐样、吕明、赖冬敏、傅声华)

【相片编号:0001

 

(文:李华 冯健飞  图: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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