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尾商会授予我所监事单位牌匾
浏览量:2552
2016年6月16日,胡胜岳律师代表我所接受广东省汕尾商会授予监事单位牌匾。
自2014年中旬开始,胡胜岳律师积极参与广东省汕尾商会筹备工作,2014年9月25日,广东省汕尾商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大会选举我所作为该会的监事单位,并指派我所胡胜岳律师作为代表行使监事权利和履行监事义务。
另外,胡胜岳律师还作为该会秘书处法律服务部副部长身份,为商会会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开办法律讲座。
(文/图:胡胜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