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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舌尖上的战斗》——李桐样律师(第二章 第四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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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舌尖上的战斗》——李桐样律师

 

第四节  文字永远是为内容服务

 

我们要学习优美的中国语言,可律师如果太注重语言的表达而忽略了案件内涵及价值取向,则断不可取。

每次看到电视剧里反映庭审现场的戏,我几乎都要笑出声——编剧哥们,艺术允许虚构我同意,可您把律师虚构得这样奇葩,也太逆天了吧。

这些电视剧骗骗小孩也就罢了,可对庭审现场的极度歪曲,是我绝对不能接受的。

某电视剧中有位英俊潇洒的男律师E接受了一家大企业C的委托,担任该企业与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纠纷的律师。在庭审现场,那些员工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诉说老板如何剥削压榨员工,如何为富不仁心狠手辣,总之一句话,C企业的老板就是南霸天、黄世仁。

剧中,旁听观众热泪盈眶,主审法官神情肃然,剧中的E律师又是怎么面对的呢?

我们看看编剧大哥的天才设计:E律师气宇轩昂地走向法庭中央,来了一段义正词严、慷慨激昂的法庭演讲,大意是:

“德国哲学家康德说过:‘有两样东西让我永远地抱有崇敬和畏惧之心,那就是我头顶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准则。’我今天虽然担任C企业的代理律师,但这绝对不能成为我违背自己良心的借口……我决定从今天起,不再担任该案的代理律师,更不再担任C企业的法律顾问。农民工兄弟们,如果你们需要我的法律帮助,我愿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改做你们的代理律师。因为这世界总有一种东西让我们泪流满面,那就是……公平、良知、正义!”

然后是E律师俊秀五官的特写,然后是雷鸣般的掌声,然后是农民工兄弟和E律师的深情拥抱,然后是……

我不知道会不会有观众朋友受到感动,设计出若干个更加美好的“然后”。

可如果是我续写这个“然后”,我会说:“然后是——扯淡!”

客观地讲,编剧为E律师设计的台词是精彩华美的,只要增加法律分析部分,就算用在真实的庭审现场也不为过。

可问题的关键是:这个设计完全忽略了律师的职业道德和价值取向,它把律师完全当成了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帮凶,所以这样的设计再精彩华美,也只是让人忍俊不禁的笑话。

C企业纵有再多违法违规之处,C企业老板再可恶可恨,但只要你担任了它的律师,你的唯一职责就是为维护它的合法权益服务,如果律师从道德情感角度无法接受该企业,你完全可以拒绝代理,而不是要你在法庭对C企业讨伐鞭挞。

当然,生活中这样的“奇葩”型律师应该没有,我写这节的目的在于:形式永远是为内容服务的,我们通过刻苦学习获得的精美语言,应该永远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服务,而不是其他。

蓦然回首,我已阅尽半世风光,未曾闻达于诸侯,不求鹤立于鸡群,聊以慰藉的是:这一生有诗词歌赋相伴,有浩瀚法典相随,闻弦歌而知雅意,虽驽马不忘奋蹄,足矣。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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