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与越秀区梅花街道合办“12·4”法律咨询服务进社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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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我所本着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体现扶弱济困宗旨,继续坚持公益金制度建设,向越秀区梅花村街扶贫村——增城市小楼镇罗坑村伸出援助之手,捐款20000.00元,体现了我所回馈社会的善举。
2011年12月2日,为配合全国“12·4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使法律服务进驻社区,少一份纷争,多一份和谐,加强与社区联系,服务社区,反馈社会,我所积极与所在越秀区梅花街道合作,抽派六名律师:闫耀起、黄早松、张帆、陆薇、郝云从、胡胜岳与梅花街道所属工会、计生、劳监、安监、民政、派出所、工商所、综治、出租屋管理委员会等众单位三十多人在东峻广场共同举办为期半天的“法律咨询服务进社区”活动。
此活动受到广大市民的喜爱,当中有不少市民手拿材料专程赶来咨询有关拆迁补偿纠纷、遗产纠纷、赠予房产合同纠纷、组织介绍容留卖淫等法律问题,我所律师给予了专业、细致的解答。另外,我所还提前准备了“法律知识有奖问答”, 通过把最基本的法律知识做成小卡片的形式,在与市民互动过程中帮助大家建立法律意识,普及法律知识,教会大家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此举受到了众多市民的热捧和欢迎,也得到了梅花街道众单位的一致好评。
此活动为帮助街道解决群众纠纷、为梅花街道营造了良好的法律氛围,体现律所的社会责任、提高我所知名度起到非常好的促进作用。
(市民参与法律有奖问答)【p.s图片编号:5271】
(本所律师,右至左:张帆、陆薇、郝云从、胡胜岳)【p.s图片编号:5294】
(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现场)【p.s图片编号:5330】
(耐心解答市民咨询)【p.s图片编号:5341】
(本所胡胜岳律师接受媒体采访)【p.s图片编号:5365】
(文/图:林格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