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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冤案从形成到推翻需要多久? ————以聂树斌案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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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冤案从形成到推翻需要多久?

————以聂树斌案为例

 

一个冤案从形成到推翻需要多久?呼格吉勒图犯流氓罪、故意杀人罪一案需要18年;赵作海故意杀人罪一案需要11年;佘祥林故意杀人罪一案需要11年;今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再审作出判决的聂树斌故意杀人罪、强奸妇女罪一案则需要21年,如果换算成天数的话,就是8155天。

冰冷的数字背后却是被告人及家属度日如年的承受着无法言表的压力和痛苦,他们每时每刻都在绝望中煎熬,运气好的佘祥林还能苟且的活着最终有机会走出监狱的大门,呼格吉勒图、赵作海以及聂树斌们,唯有寄望在天之灵能够收到人间对他们迟来的正义判决了。

为什么一个案件会持续这么久?《刑事诉讼法》能够给我们所要的答案,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结合办案经办对于刑事诉讼程序的各个阶段的期间为大家做一个简明扼要的介绍。

一个刑事案件的开始从侦查机关(目前我国法定的侦查机关有公安部门、检察院(未来的监察部门)、国家安全部门、军队保卫部门、海关缉私部门、海警等)进行刑事立案开始,但如果嫌疑人迟迟没有归案,那么这个刑事案件的侦破和审查以及审判则变得遥遥无期。因此,我们就从一名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那天开始计算,强制措施分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以刑事拘留为例一般3日,最长可延长至30天,再加公安机关向检察院呈捕,检察院7日内决定是否批捕的时间,因此,刑事拘留最长时间为37天。

逮捕后一般由公安机关的立案部门移送到预审部门进行预审侦查,对于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最长不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的,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但实务中申请延期的很少。3个月零7天就是一般情况下侦查的最长时间。

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的审查期限为1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也就是45天。检察院审查案件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退回补充侦查不超过2次,每次不超过1个月,每次补充侦查回到检察院,检察院每次都可以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如果不算往来传送案件的时间,检察院审查起诉加两次退侦的时间可以达到6个半月,除非是疑难、重大等犯罪案件,如果是些轻微的刑事犯罪案件,这个阶段相对会走得快些。

审查终结,顺利的话检察院会将案件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立案之后的审理公诉案件一般为2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过3个月,判处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法院批准还可以延长三个月,如果案件是简易审理,宣判的时间会在20天至1个半月出结果,2014年起全国人大授权我国部分城市试点刑事速裁程序,如果案件属于按照速裁程序处理的,估计15天内就可以宣判,当庭宣判也是可以有的。

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0天内上诉,上诉审理期限为2个月,如有特殊情况,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还可以延期2个月。

如果案件是判处被告人死刑的,那么终审法院还要向最高院(死刑复核权被最高院收回之前,由各省高院行使死刑复核权)申请死刑复核,《刑事诉讼法》虽然对死刑复核程序没有规定复核期间,但这个阶段也不会拖太久。

回到聂树斌案,1994年8月5日,聂树斌被抓(刑事拘留)直至1995年3月15日被石家庄中院一审判决死刑,聂树斌上诉后,1995年4月25日河北高院作出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二审判决虽然有点快,但从时间上讲,聂树斌案件的刑事诉讼程序的期间算是走得比较快的。

中国的刑事诉讼程序以二审终审作为设计架构,以上就是的各个程序的法定时间,当然还有例外,本文就不再展开,由于每个案件都具有特殊性,因此每个案件所需要的时间都不是固定的,一般的案件,经过一、二审就此结束。如果2005年1月18日,王书金在河南落网后,没有承认自己就是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的真凶,聂树斌案早已是板上钉钉的铁案了,但是本案特殊的地方就是,10年之后真凶浮现,所以才有了冤案的下文。

为什么10年之后聂树斌案又可以启动审理和判决?这是《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一种对冤假错案的救济程序,称之为审判监督程序,简称审监程序,该程序启动没有期限限制,一旦当事人、家属有新证据证明、各级法院院长、最高院、最高检发现有错的,均可以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以让冤假错案能够获得纠正,但不管是提审还是再审的审监程序,审理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从聂树斌家属向河北高院申诉和申请再审的离奇曲折的过程来看,想必大家能够感受到申诉和申请再审并非易事。

自王书金自认为是聂树斌案真凶至最高院指令山东高院对聂树斌案启动异地复查整整用去了9年半的时间,这期间有王书金案迟迟未作最终生效判决导致聂树斌案无法进行申诉和申请再审;有聂树斌家属向河北高院申诉多次以没有判决书原件和不予同意调卷等理由被拒;有聂树斌家属向最高院申诉成功后最高院指令山东高院复查;还有山东高院复查案件四度延期。这期间,聂树斌家属遭遇到多大的阻力和困难,聂树斌家属以及各级法院又经过了多少回的角力和较量,常人难以想象。

由于王书金的供述被查实后,聂树斌案变成了一宗冤案,山东高院接到复查案件指令后对聂树斌案复查四度延期,总共用去了1年3个月时间,山东高院最终建议最高院重新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后来还是最高院出手,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提审至作出再审判决也超过了6个月的时间。

聂树斌案的形成花了1年左右,直到真凶的出现再过去10年,将真凶查实、启动审监程序和作出无罪判决又整整花去10年时间。从聂树斌案跨越时间之长,涉及单位、人员之广,运用司法资源之巨的侧面可以了解,如果要推翻一个冤案,势必要花十倍以上的形成冤案的时间来推翻。

聂树斌显然是不幸,他是一个法治并不昌明的年代受到冤屈和错判,在但他也是幸运的,虽然已经长眠大地20年,但是冤案终归得以昭雪。作为法律工作者,我们当然希望天下不再有冤假错案,但这只是一种乌托邦的理想,但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全面深入,防止形成冤假错案、错案纠错的机制体制不断的健全和完善,冤假错案的发生必将会越来越少。

2016年12月2日,藉此最高院对聂树斌作出无罪的在审判决之际,写此小文,悼念在天堂里的的聂树斌。

 

(本文作者:胡胜岳,广东正大方略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电话:15989136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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